OA系统发文操作页面说明
一、登陆信息门户
浏览器中输入以下网址:https://myportal.usst.edu.cn
进入信息门户界面
二、校内发文
登录OA系统后,点击“公文管理”
点击学校发文,填写发文表单相关内容
三、注意事项
(一)规范性文件发文前,需先经过“规范性文件审核”流程。
进入信息门户后,点击页面右边“更多申请”
根据需要选择规范性文件审核(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核(学院)
(二)发文表单中“正文”进入后显示空白的解决办法。
点击OA首页右上角“控件升级”
下载并安装office控件,安装完毕后重启浏览器,即可在正文中进行编辑操作。建议用360安全浏览器,开启兼容模式。
(三)公文常用字体及公文规范模板。
(四)其他
1.拟文单位为各职能部门,公文起草应当做到:符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一切从实际出发;内容简洁,主题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练;文种正确,格式规范。公文提交校办审核前,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部门负责人应当对公文进行把关,并主持、指导重要公文起草工作。
2.公文涉及除主办单位外其他职能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主办单位必须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OA行文。行文时,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需将公文提交相关会签部门签署意见后再提交校办审核。
3.经过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审定的,需在发文附件中上传议题审核单或执行单;评奖评优等类型的发文,需上传评审通知、评审流程、公示等材料。
4.行文应留有必需的审核、协调、审签的时间,一般以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校办审核为宜。如确有紧急情况,拟稿部门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