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A系统发文操作页面说明
一、登陆信息门户
浏览器中输入以下网址:https://my.usst.edu.cn
进入信息门户界面。
二、新OA界面
点击“全部应用”。
三、进入公文管理
进入发文管理界面,按流程填写相关内容。
OA系统发文流程
一、一般性文件发文流程(通过OA系统)
二、规范性文件发文流程(通过OA系统)
1. 前置条件(经过规范性文件审批)
1.1 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批流程
1.2 学院规范性文件审批流程
三、对外报送文件审批流程(不需要文号)
对外报送文件流程目前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审批流程参照上图。1.线上审批通过OA系统,对外报送文件用章流程进行。2.线下流程,请下载填写上海理工大学对外报送文件用章审批表(附件3),按审批流程进行。
行文注意事项:
1.拟文单位为各职能部门,公文起草应当做到:符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一切从实际出发;内容简洁,主题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练;文种正确,格式规范。公文提交校办审核前,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部门负责人应当对公文进行把关,并主持、指导重要公文起草工作。
2.公文涉及除主办单位外其他职能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主办单位必须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OA行文。行文时,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需将公文提交相关会签部门签署意见后再提交校办审核。
3.规范性文件内容需经学校法制办公室审核、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审议,需在文中注明该规章制度在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时间。
4.行文应留有必需的审核、协调、审签的时间,一般以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校办审核为宜。如确有紧急情况,拟稿部门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