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助职责
一、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贯彻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格局,充分发挥学生在学校治理中积极作用,2018年第18次校长办公会决定实施“学生校长助理”计划。
学生校长助理由全日制在校学生经笔试,面试,试用期考核,终期答辩等环节选拔组成,聘用期一年。
二、校助工作职责
1、学校事业发展及重要决策的参与者
①列席各职能部门座谈会、与青年教师座谈会、春季务虚会等重要会议;
② 开展校本研究和调研工作,为学校相关政策制度的制订提出意见和建议;
③ 对学校制定涉及学生利益的重要政策和制度发表意见和建议。
2、学校民主管理的实践者
① 向广大学生宣传学校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
② 校长办公室定期值班并开展学生有关事务的来访接待。
3、校领导与学生沟通的联络者
① 及时收集并向校领导反馈学生有关的舆情、思想动态及相关信息;
② 设置专用电话、信箱,专属微信公众号;畅通学生与学校沟通渠道,引导和鼓励广大学生为学校发展提出意见建议;
③ 对学生关心的问题,及时公布问题解决进展及落实情况,提高学生对于学校管理的参与感。
4、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代言者
① 定期举办“我与校长面对面”等活动,并对于事关学生重大利益的问题进行调研,提交议案和建议书;
② 根据学生利益诉求,走访调研相关职能部门,明确问题、厘清事实。
③ 协助职能部门进一步了解在校生的思想动态与生活需求,反映尚未解决问题,沟通职能部门予以回应,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