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院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院申报、专家实地评审、党委常委会审定,拟认定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等10个学院为第二批依法治校示范学院。具体名单如下: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环境与建筑学院
理学院 材料与化学学院
基础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中德国际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体育教学部 沪江学院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5日—2021年12月19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意见,请以电话方式在公示时间内向党委(校长)办公室反映。党委(校长)办公室将核实情况,及时反馈。
联系电话:55271961;邮箱:fawu@usst.edu.cn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地址:思晏堂104室
党委(校长)办公室
2021年12月15日